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材料报送要求

  • 发布日期:2023-04-06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有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3.汇总后的《四川“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1份,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

4.四川“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1份(拟设岗引才单位与拟聘专家达成的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5.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及骑缝章)。

(1)拟设岗单位科研技术水平、人才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证明材料。

(2)拟聘专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拟聘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聘任意向书、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二)电子材料

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将推荐人选的《四川“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汇总后的《四川“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统一刻录光盘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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