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材料
请各省野外站、在川国家野外站填报《四川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2年度绩效考核报告(模板)》(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附件材料(在川国家野外站还需提供科技部评估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指定地点。省野外站和在川国家野外站取得成果均须为数据报告期(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取得,超出期限的成果不纳入年度考核统计范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