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申报(复核)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一)线上填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逐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线下报送。企业按要求编制申请书,按程序报送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程序组织初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汇总(见附件1),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新申报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复核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初审推荐。我厅采用实地抽查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