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会议期间统一提供食宿,不收取费用。往返交通等其他费用由派员单位负责。
(二)由于前期已组织报名,如参会人员有变动的,请将参加人员回执(附件)于2023年2月24日18:00前发至邮箱1101556697@qq.com。
附件:报名回执
四川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