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报送要求 (一)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项目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指南完成项目申报书,电子申报材料于2024年10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