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且改造意愿强的企业可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第二批)申请表》(附件1),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试点企业须承诺在我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积极配合试点主管部门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改造。
(二)区(市)县推荐
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试点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的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请,并根据遴选条件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完成推荐到市经信局。
(三)公布名单。市经信局审核确定全市试点企业名单后进行公示,并根据工作安排及时下发各区(市)县,组织试点企业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dt.cdsme.com)注册入库。试点企业名单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动态增补,名单内企业可申报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