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消费场景打造提升
第十条支持十大特色消费场景建设。鼓励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引入社会资金,实施“一场景一示范”,推进国际潮购等十大消费场景建设。每年对获评省级、市级特色示范性消费新场景的项目,按30万元/个给予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委会、航空经济区管委会、成都双流经开区管委会、成都芯谷发展服务局、空港产业促进中心、各镇(街道)]
第十一条支持社区商业提档升级。鼓励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创新发展社区商业模式,丰富社区生活服务品类,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提档升级社区商业消费环境,打造公共服务、文化休闲、社会交往等多功能融合的社区商业示范点。每年获评省级、市级优质社区商业示范点的,按20万元/个给予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委会、航空经济区管委会、成都双流经开区管委会、成都芯谷发展服务局、空港产业促进中心、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