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要求
各项目业主须参照附件1模板编制并报送项目储备建议书和佐证材料,参照附件2填写并报送申报承诺书。报送的项目储备建议书、佐证材料及承诺书均须加盖公章,纸质档一式一份,扫描电子档一份,纸质档可报送或邮寄至天府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51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93256749@qq.com。
联系方式:统筹城乡局李老师,028-68772997。
附件: 1.项目储备建议书模板 2.2024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申报承诺书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1
成都市天府新区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建设项目(XX品种) 储备建议书
项目主管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局 项目业主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摘要
1.1项目名称
1.2主管单位
1.3项目业主
1.4实施地点
1.5基地(园区)概况
1.6指导思想
1.7建设原则
1.8建设目标
1.9建设内容概述
1.10投资估算概述
1.11建设期限
1.12项目效益概述
1.13项目编制依据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2.1.1政策背景
2.1.2行业背景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第三章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3.1项目业主单位基本情况
3.2项目业主单位财务情况
3.3项目业主单位农业信息化经验
第四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4.1项目选址
4.1.1选址原则
4.1.2建设地点选择
4.2基地(园区)建设条件
4.2.1自然条件
4.2.2基础设施条件
4.2.3社会经济条件
第五章实施方式
5.1建设目标
5.1.1总体目标
5.1.2具体目标
5.2实施方式
5.3设备购置方案
第六章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
6.1建设总体思路
6.2建设内容
6.3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6.4项目投资估算表
6.5投资筹措方案
第七章项目组织管理
7.1组织机构与职能划分
7.2运营期机构设置
7.3管理模式
7.3.1工程管理
7.3.2项目财政资金管理
7.3.3基地(园区)管理
7.3.4经营管理
7.3.5生产管理措施
7.3.6数据报送
7.4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
第八章效益分析
8.1经济效益
8.2社会效益
8.3生态环境效益
附件材料
第一章项目摘要
1.1项目名称
1.2主管单位
原则上为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若基地(园区)实行管委会单列管理的,可为该基地(园区)管委会。
1.3项目业主
1.4实施地点
包括不限于:基地(园区)所在区位、幅员面积、农业生产用地情况(耕地、园地、可利用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等),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品种品类、种养殖规模、一二三产业发展、近年来的产值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农业科技支撑情况,农业信息化条件和智慧农业基础情况,基地(园区)管理方式情况等。
1.5基地(园区)概况
1.6指导思想
1.7建设原则
1.8建设目标
1.9建设内容概述
1.10投资估算概述
1.11建设期限
原则上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竣工并完成验收。
1.12项目效益概述
1.13项目编制依据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2.1.1政策背景
2.1.2行业背景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第三章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3.1项目业主单位基本情况
3.2项目业主单位财务情况
3.3项目业主单位农业信息化经验
第四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4.1项目选址
4.1.1选址原则
4.1.2建设地点选择
4.2基地(园区)建设条件
4.2.1自然条件
4.2.2基础设施条件
4.2.3社会经济条件
第五章实施方式
5.1建设目标
5.1.1总体目标
遵循数字赋能产业的逻辑,主要针对智慧农业发展带来的产业全产业链目标产值、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数据价值等情况。
5.1.2具体目标
5.2实施方式
5.3设备购置方案
第六章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
6.1建设总体思路
6.2建设内容
6.3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6.4项目投资估算表
6.5投资筹措方案
第七章项目组织管理
7.1组织机构与职能划分
7.2运营期机构设置
7.3管理模式
7.3.1工程管理
7.3.2项目财政资金管理
7.3.3基地(园区)管理
7.3.4经营管理
7.3.5生产管理措施
7.3.6数据报送
7.4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
第八章效益分析
效益分析尽量用量化指标
8.1经济效益
8.2社会效益
8.3生态环境效益
佐证材料
项目涉及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的,应提交合法合规用地的证明材料。项目业主单位的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附件2
2024年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储备申报承诺书 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
(XX单位)现郑重承诺:我单位此次申报的(项目名称)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本单位在获得补助资金后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申报基地(园区)信息化及配套设施建设,如有虚假瞒报等行为,愿意退还相应补助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1、附件2(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