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本次补助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7月7日期间(以下简称2022年期间)和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2023年期间)。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二)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
(三)企业申报的场地租金支出费用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区(市)县补助。
(四)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基地内正常生产经营。
(五)申报2022年期间补助的企业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六)申报2023年期间补助的企业成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