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对从事成都市农产品经营的商贸流通企业,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新建改造标准化菜市场,在申报年度内建成投入运营,并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完成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并投入正常运营的商贸流通企业。
3、申报材料
(3.1)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3.2)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3)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对从事我市农产品经营的商贸流通企业,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新建改造标准化菜内的项目有效。
3、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示范创建。对获得国家商务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