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成都市经信局《关于启动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行网上申报,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四川省技术创新平台”(http://182.140.197.123.9666),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资料。首次登录的企业,直接在网站注册后登录填报。
认定企业生成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盖章并于5月19日前报区经信局产业二科;
评价企业生成《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并盖章于5月22日前报区经信局产业二科。
2020-04-23
一、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市(州)或扩权试点县主管部门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研发投入及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所在市州已开展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企业原则上应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对新形势下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
(一)企业向市(州)或扩权试点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和《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 各市(州)或扩权试点县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本办法及当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的通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
(四)依据初评结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初评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审,确定省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名单。
(五)依据初评、专家评审结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初评结果、专家评审意见及现场抽查核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根据确认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联合发文,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2020-04-23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省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组织一次运行评价。
省企业技术中心在评价当年自查、总结后,报送评价材料。对运行评价按认定标准执行,评价材料主要包括《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母公司在报送评价材料时,需对下属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子公司相关数据作出说明。
二、各企业对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真实性出具意见,并于评价年度的4月30日前报送到各市(州)或扩权试点县主管部门,各市(州)或扩权试点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于5月15日前将评价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州)或扩权试点县主管部门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对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随机抽查,抽查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办法。
四、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65 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为基本合格;
(四)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地税局、成都海关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行文公布。
2020-04-23
在新都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都并于2018、2019年获得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
2020-03-16
在新都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都并于2018、2019年获得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
2020-03-16
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书按照文件要求格式进行胶装,并于2020年3月14日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
2020-03-16
在新都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都并于2019年获得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
2020-03-05
(一)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点击“提交”,下载《申请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2021年9月17日前报送至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完成网上推荐,于9月22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申报企业《申请表》和申报材料(纸件,一式1份)。
2021-09-10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对未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的市(州)进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含所辖区县)原则上总数不超过3个;已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的市(州)不限额,但须在上报文件中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相关文件。
2021-09-10
(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今年对未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的市(州)进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含所辖区县)原则上总数不超过3个;已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的市(州)不限额,但须在上报文件中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相关文件。
(二)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今年省企业技术中心不开展评价工作,但要求所有已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登录“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我厅将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抽查工作,检查结果将纳入到明年综合评价考核内容中。
2021-04-16
(一)2020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基本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四川省技术创新平台”(http://182.140.197.123:9666),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资料。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生成《认定申报表》《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5月22日前报送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登录“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于5月29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企业《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
2020-04-21
(一)2020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实行网上评价。参评企业技术中心登录“四川省技术创新平台”(http://182.140.197.123:9666),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评价材料, 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评价材料包括: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表和相关附表及支撑材料。
(三)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生成《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将该表打印并盖章后于5月22日前报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后,登录“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对企业网上评价材料进行核实并出具审查意见,于5月29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审查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参评企业《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纸件,一式一份)。
(五)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按照规定组织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2020-04-21
2021年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符合《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请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2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点击“提交”,并下载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盖章报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网上审批,将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企业申报资料一式1份。
2021-04-25
(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今年对未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的市(州)进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含所辖区县)原则上总数不超过3个;已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的市(州)不限额,但须在上报文件中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相关文件。
(二)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今年省企业技术中心不开展评价工作,但要求所有已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登录“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我厅将根据工作进度,组织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抽查工作,检查结果将纳入到明年综合评价考核内容中。
2021-04-25
(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专门的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四)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
(六)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
(七)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注:1.行业类别(制造业、建筑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2.“三新”产业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软件企业的软件业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
3.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
4.其他产业的企业,参照制造业执行。
(九)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
2021-04-07
(一)此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企业登录“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在申报栏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已在“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系统”注册的用户可以直接登录,新用户直接在网上注册后登录填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不需交纸质材料。
(二)企业填写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要认真阅读指标解释,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并与相关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加强沟通,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2021-04-07
(一)此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企业登录“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在申报栏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已在“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系统”注册的用户可以直接登录,新用户直接在网上注册后登录填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不需交纸质材料。
(二)企业填写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要认真阅读指标解释,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并与相关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加强沟通,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2021-04-07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企业申报资料的初审,登录“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点击推荐意见,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正式行文(含生成的推荐企业名单)上报。
2021-04-07
(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专门的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四)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
(六)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
(七)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行业类别(制造业、建筑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2.“三新”产业指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软件企业的软件业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
3.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
4.其他产业的企业,参照制造业执行。
(九)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
2021-04-07
(一)此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企业登录“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在申报栏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已在“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系统”注册的用户可以直接登录,新用户直接在网上注册后登录填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不需交纸质材料。
(二)企业填写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要认真阅读指标解释,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并与相关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加强沟通,确保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202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