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比选会计师事务所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具有外经贸资金审查相应工作能力和经验。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审合格且无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在册在岗员工不少于20人,且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人。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机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四)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3年以上财务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审查本项目,审查中未经甲方同意原则上不得更换人员。
(五)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核查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