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条件。
1.在四川省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且具备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以及行业推广应用能力。
3.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4.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和工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项目。
(二)项目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四川省内。
2.项目须为已建或在建项目,其中在建项目要求在申报时已落地成熟的应用场景。
3.项目的应用场景和实践行业具有代表性,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模式、经验和创新发展路径可复制、可推广。
4.项目满足《“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有关要素条件》(见附件1)。
2021-08-03
“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通过开展基于5G内外网改造,利用大容量、高带宽、低时延、高可靠、可移动的新型无线网络,实现更大范围的实时数据采集和更可靠精准的实时反馈控制,显著提升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产品服务等能力,支撑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模式创新。
一、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内外网改造
(一)内网5G升级。
利用5G混合专网(UPF下沉)、虚拟专网(网络切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工厂内5G网络部署,有效覆盖现场,提供大带宽、低时延、高可靠的网络能力,实现主要工业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等生产要素的联网,显著提高工业终端联网率。基于5G云网融合,支持企业内生产/控制、运维、管理数据的传输、交互和智能处理。
(二)外网5G建设。
工厂所在区域和主要业务经营区域建设有全覆盖的5G公共网络。工厂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接入高质量外网,通过云网融合、确定性网络、IPv6等新技术部署,能够实现多工厂跨地域协同软件或系统的研发与应用,以及产品局部或全部设计、生产、销售、服务流程的信息追溯能力。
二、典型应用场景
典型应用场景摘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5G+工业互联网”十个典型应用场景和五个重点行业实践情况的通知》(工信管函〔2021〕728号),供申报单位参考,申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一)协同研发设计。
场景描述:协同研发设计主要包括远程研发实验和异地协同设计两个环节。远程研发实验是指利用5G及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技术建设或升级企业研发实验系统,实时采集现场实验画面和实验数据,通过5G网络同步传送到分布在不同地域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跨地域在线协同操作完成实验流程,联合攻关解决问题,加快研发进程。异地协同设计是指基于5G、数字孪生、AR/VR等技术建设协同设计系统,实时生成工业部件、设备、系统、环境等数字模型,通过5G网络同步传输设计数据,实现异地设计人员对2D/3D设计图纸的协同修改与完善,提高设计效率。
基础条件:企业具有较为丰富的数字化研发与设计经验、较完善的数字化管理流程,具备跨地域5G网络接入能力。
(二)远程设备操控。
场景描述:综合利用5G、自动控制、边缘计算等技术,建设或升级设备操控系统,通过在工业设备、摄像头、传感器等数据采集终端上内置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等设备,实现工业设备与各类数据采集终端的网络化,设备操控员可以通过5G网络远程实时获得生产现场全景高清视频画面及各类终端数据,并通过设备操控系统实现对现场工业设备的实时精准操控,有效保证控制指令快速、准确、可靠执行。
基础条件:企业工业设备已完成自动化改造,具备开放的工业通信协议接口,具备稳定可靠的5G网络环境。
(三)设备协同作业。
场景描述:综合利用5G授时定位、人工智能、软件定义网络、网络虚拟化等技术,建设或升级设备协同作业系统,在生产现场的工业设备,以及摄像头、传感器等数据采集终端上内置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通过5G网络实时采集生产现场的设备运行轨迹、工序完成情况等相关数据,并综合运用统计、规划、模拟仿真等方法,将生产现场的多台设备按需灵活组成一个协同工作体系,对设备间协同工作方式进行优化,根据优化结果对制造执行系统(ME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工业系统和设备下发调度策略等相关指令,实现多个设备的分工合作,减少同时在线生产设备数量,提高设备利用效率,降低生产能耗。
基础条件:企业工业设备支持远程操控,设备间协同作业流程和调度逻辑清晰,生产现场可实现5G网络覆盖。
(四)柔性生产制造。
场景描述:数控机床和其他自动化工艺设备、物料自动储运设备通过内置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等设备接入5G网络,实现设备连接无线化,大幅减少网线布放成本、缩短生产线调整时间。通过5G网络与多接入边缘计算(MEC)系统结合,部署柔性生产制造应用,满足工厂在柔性生产制造过程中对实时控制、数据集成与互操作、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关键需求,支持生产线根据生产要求进行快速重构,实现同一条生产线根据市场对不同产品的需求进行快速配置优化。同时,柔性生产相关应用可与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储物流管理系统(WMS)等系统相结合,将用户需求、产品信息、设备信息、生产计划等信息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动态制定最优生产方案。
基础条件:企业生产设备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可根据要求进行设备自主组合和参数自动配置,现场实现5G网络覆盖,设备具有5G网络接入能力。
(五)现场辅助装配。
场景描述:通过内置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等设备,实现AR/VR眼镜、智能手机、PAD等智能终端的5G网络接入,采集现场图像、视频、声音等数据,通过5G网络实时传输至现场辅助装配系统,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生成生产辅助信息,通过5G网络下发至现场终端,实现操作步骤的增强图像叠加、装配环节的可视化呈现,帮助现场人员进行复杂设备或精细化设备的装配。另外,专家的指导信息、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文件等也可以通过5G网络实时同步到现场终端,现场装配人员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有效提升现场操作人员的装配水平,实现装配过程智能化,提升装配效率。
基础条件:企业具有AR/VR应用基础,具备设备数采、设备系统运维管理经验,现场可实现5G网络覆盖,智能终端具备5G网络接入能力。
(六)机器视觉质检。
场景描述:在生产现场部署工业相机或激光器描仪等质检终端,通过内嵌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等设备,实现工业相机或激光扫描仪的5G网络接入,实时拍摄产品质量的高清图像,通过5G网络传输至部署在MEC上的专家系统,专家系统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模型进行实时分析,对比系统中的规则或模型要求,判断物料或产品是否合格,实现缺陷实时检测与自动报警,并有效记录瑕疵信息,为质量溯源提供数据基础。同时,专家系统可进一步将数据聚合,上传到企业质量检测系统,根据周期数据流完成模型迭代,通过网络实现模型的多生产线共享。
基础条件:企业对产品/物料缺陷种类有明确定义,具有一定数量的缺陷样本用于机器算法模型训练,现场环境开阔,具备稳定的光源条件及视觉质检设备安装条件,现场可实现5G网络覆盖,质检终端具备5G网络接入能力。
(七)设备故障诊断。
场景描述:在现场设备上加装功率传感器、振动传感器和高清摄像头等,并通过内置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等设备接入5G网络,实时采集设备数据,传输到设备故障诊断系统。设备故障诊断系统负责对采集到的设备状态数据、运行数据和现场视频数据进行全周期监测,建立设备故障知识图谱,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诊断和定位,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对设备运行趋势进行动态智能分析预测,并通过网络实现报警信息、诊断信息、预测信息、统计数据等信息的智能推送。
基础条件:企业设备具备数字化、网络化基础,具备丰富的设备故障诊断知识和数据样本,现场可实现5G网络覆盖,设备具备5G网络接入能力。
(八)厂区智能物流。
场景描述:厂区智能物流场景主要包括线边物流和智能仓储。线边物流是指从生产线的上游工位到下游工位、从工位到缓冲仓、从集中仓库到线边仓,实现物料定时定点定量配送。智能仓储是指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机电一体化等技术共同实现智慧物流,降低仓储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提升仓储管理能力。通过内置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等设备可以实现厂区内自动导航车辆(AGV)、自动移动机器人(AMR)、叉车、机械臂和无人仓视觉系统的5G网络接入,部署智能物流调度系统,结合5GMEC+超宽带(UWB)室内高精定位技术,可以实现物流终端控制、商品入库存储、搬运、分拣等作业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
基础条件:企业AGV、AMR、叉车等物流类设备已完成自动化改造,具备5G网络接入能力;物流调度系统具备丰富的接口,可实现各种自动化设备的对接。全厂区实现稳定可靠的5G网络覆盖。
(九)无人智能巡检。
场景描述:通过内置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等设备,实现巡检机器人或无人机等移动化、智能化安防设备的5G网络接入,替代巡检人员进行巡逻值守,采集现场视频、语音、图片等各项数据,自动完成检测、巡航以及记录数据、远程告警确认等工作;相关数据通过5G网络实时回传至智能巡检系统,智能巡检系统利用图像识别、深度学习等智能技术和算法处理,综合判断得出巡检结果,有效提升安全等级、巡检效率及安防效果。
基础条件:企业巡检设备(机器人、无人机等)已完成自动化改造,具备5G网络接入能力;巡检环境无明显遮挡,实现5G网络覆盖,网络传输环境良好。
(十)生产现场监测。
场景描述:在工业园区、厂区、车间等现场,通过内置5G模组或部署5G网关等设备,各类传感器、摄像头和数据监测终端设备接入5G网络,采集环境、人员动作、设备运行等监测数据,回传至生产现场监测系统,对生产活动进行高精度识别、自定义报警和区域监控,实时提醒异常状态,实现对生产现场的全方位智能化监测和管理,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保障。
基础条件:企业具备精益管理基础,监测方法、监测指标明确,现场可实现5G网络覆盖,各类监测终端具备5G网络接入能力,具备整合各类垂直监测系统应用的能力。
2021-08-03
需求提出单位:四川德赛尔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需求目标:从皮革化学品行业当前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趋势看,全面、广泛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行业关键痛点,是行业高水平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建设基础皮革化学品与原料资源库、产品与工艺数据库、产品性能与绿色生态评价数据库、过程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皮革化学品构效评价模型与算法、工业智能算法及专家规则库,高通量的实验装置与生产设备RTO系统等。通过项目建设,用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有效缓解行业环境与安全状况,提升行业产品高端化和精细化水平,为德阳乃至全国同行探索一条皮革化学品行业,以及精细化工行业的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成果示范应用于四川德赛尔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安全管理的技术难题
设备、工艺、化学品安全是化学工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特别是人员和化学品安全管理是皮化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本项目结合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通过无线通讯技术将所有的定位设备及相关智能化设备集成在同一个网络平台上,研发其中关键技术,通过集中管理,分布式拓展,发挥工业大数据价值,以可视化形式实现人、机、料、法耦合条件下的整体安全监控,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效率。
2、皮革化学品生产过程先进控制的技术难题
皮革化学品智能制造的关键技术是先进控制,本项目立足解决以下难题:
(1)建立生产实时数据库和信息管理数据库,建设生产管控一体化平台。
(2)开发实施相关的生产过程管理系统,利用物联网、工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以过程管控为基础、精益生产为目标、质量管理为保障的过程先进控制与管理。
(3)提升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物料防错、防呆,降低生产损耗和成本,实现车间管理的日清日结。
(4)建设智慧仓库管理WMS 系统,实现安全和高物流效率为目标,提升订单/工单处理效率,提高仓库物流能力。
考核指标:(1)根据实际应用场景实现精度高达30厘米到米级的定位智能分析系统,标签续航达3个月以上。(2)提高生产效率20%以上,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及时率提高20%,生产成本降低15%以上,设备利用率提高10%。(3)仓库库位空间利用率约可提升20%到30%,简单化完成KPI考核全过程,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20%到 30%,物料跟踪转运实时查询,库房周转次数提高20%。(4)项目成功建设将显著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预计可增收3000万元/年。
实施周期:1年半。
榜单金额:400万元。
2021-06-28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以下项目: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企业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二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三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四是提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五)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
2020-11-03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2019-11-04
2021-11-03-FJ/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申报要求.doc
2019-06-27
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或四川省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市)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三)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工业互联网或智能制造研发创新能力及保障其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团队。本地缴纳社保的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
(五)每个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
(六)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可直接纳入资源池。
2021-08-06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平台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5000台。
(二)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平台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21-05-17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企业在内网改造、标识应用、云平台建设及系统联网应用等方面实施集成创新应用,聚焦工业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汇聚、分析、交互等全生命周期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实现工业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形成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并具备推广应用可行性;
3.项目数字化改造部分投资100万元以上(数控生产等设备投入除外),使用效果良好,具备较高的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建设投入(包括智能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网络服务租赁、云服务租赁、设备联网改造等)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在各产业开展应用服务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2.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标识解析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开展应用的企业,上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不低于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不低于2000万次。
2.支持标准:
上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每超过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超过2000万次,给予10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1-05-17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应具有3个以上的应用案例,形成一定的行业或区域示范引领效果,具有可复制性,对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带动作用明显;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研发的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工业大数据系统、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APP、标识解析等已实现产业化的产品,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单位;
(2)为国内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供企业诊断、规划编制等咨询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3)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收入不低于100万。
2.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定,按照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上一自然年已完成企业数字化咨询服务、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的本市企业。
2.支持标准:
经通过综合评定,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1-05-17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在上一自然年通过国家认定机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
2.支持标准:
对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021-05-17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在我市;
2.联合体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3.上一年度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业互联网项目。
(二)支持标准:
1.对获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国家部委工业互联网优秀项目,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获批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项目,按其获得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对于特别重大的工业互联网项目或大型展会、赛事等活动,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重点支持。
2021-05-17
申报单位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021-05-17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四川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以下项目: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企业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二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三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四是提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五是列入全省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的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五)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见附件2—5)。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必须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2020-11-05
2021-8-31-FJ/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申报要求 .doc
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