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9年蓉漂计划专项申报条件

  • 发布日期:2019-07-03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2019年蓉漂计划专项申报条件

申报人才(团队)符合以下专项条件的,可对应申报相关项目。
(一)市校(院、企)地合作专项。
1.通过我市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战略合作构建的政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引进的人才(团队),可对应申报长期项目、海外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和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2.在蓉高校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中国“两院”院士、国家“Q人j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个类别),研究方向符合“5+5+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本通知下发前已与成都市66个产业功能区内的产业园区、企业等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进行合作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的,可对应申报长期项目创新人才、青年项目创新人才。
(二)军民融合专项。在蓉创办领办军民融合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已实现突破性发展或已获得较好产业转化成果效益的,或从军工单位(军队)转业、转岗到蓉创新创业的,且被认定为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单位),可对应申报长期项目、海外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及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三)金融人才专项。凡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我市的金融类企业(含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可对应申报长期项目、海外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及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四)东部新城专项。针对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即“三城一园”)区域内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对应申报长期项目、海外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及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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