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新设立工作。要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紧密结合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研领域,从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巩固发展博士后制度优势的高度,切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加大宣传,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工作站申报表》或《基地申报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表格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与《工作站申报表》或《基地申报表》一并采用A4纸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
(三)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请于2020年5月16日前邮寄至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涉密单位需提交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并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非涉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srstbsh@163.com。涉密材料电子版应按照保密规定报送。
(四)根据《四川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5〕49号)文件,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给予一定资助,用于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工作站申报表》、《基地申报表》和填表说明等资料请登录我厅网站(http://rst.sc.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