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采取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进行申报。中央在蓉单位无主管(代管)部门的,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市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申报;非公有制单位由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四川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基地申报表》)等申报材料,并经各区(市)县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市人社局。省人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遴选并批准后,下发设立基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