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向
(一)对2020年已完成无害化卫生改造的农村户厕,所产生的相关材料费用、设备设施费用、修建人工费用等进行补助。
(二)进一步查缺补漏,对2021年梳理出的仍需实施无害化卫生改造的农村户厕,所产生的相关材料费用、设备设施费用、修建人工费用等进行补助。
工作要求
(一)夯实基础工作。各区(市)县作为项目实施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及时落实各自支持的财政配套资金,扎实开展改造施工和完工验收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厕任务。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按规范的流程和方式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加大资金监管力度,防止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情况发生。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配合财政部门搞好资金绩效评估、监控和结果运用。
(三)重视数据管理。按照《关于报送全市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情况的通知》(〔2018〕9-135)要求,各区(市)县每月应及时、准确、完整的收集改厕推进和资金拨付情况相关数据,并按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