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通用电子产业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 发布日期:2020-11-06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通用电子产业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采用项目企业(单位)、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理部门、市级逐级开展、共同推进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制定三级评级指标。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区域项目特点,制定完善《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项目单位》(附件2)三级指标。=
(二)组织项目企业(单位)自评。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项目企业(单位)对照评价指标填报(附件2)和撰写自评报告(附件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区(市)县自评报送。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对项目单位(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附件4)及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并按照《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提纲-部门》(附件5)撰写自评报告,形成正式文件报市经信局通用电子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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