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四川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二)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2017、2018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三)规上企业同时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2017、2018年度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含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如企业首次入统则只提供2018年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