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化工新材料与精细化学品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条件

  • 发布日期:2020-06-05
  • 来源于:四川省-德阳市-相关政府部门
德阳市2019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化工新材料与精细化学品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19﹞236号)中《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征集指南》要求(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以本通知申报条件第七条为准)。同时满足:
(一)在我市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化工企业;
(二)项目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须相应机关出具证明文件,采取企业承诺制);
(四)具有必要的研发设备和手段,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技术水平行业领先,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建项目实施周期2019年至2020年正在实施的化工行业领域项目,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具备产业化条件;
(六)完工项目时间最迟为2019年,不受理2019年以前完工项目;
(七)所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八)项目须在2018或2019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的入库项目;
(九)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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