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天府WR计划”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后,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书》,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二)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并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邮箱(scrcxmsb@163.com)。省人才办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与省“QR计划”申报系统可通用),用人单位方可登录申报系统。此前通过该系统申报过省级人才项目的用人单位,可凭原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申报系统。遗失用户名或密码的,按照上述首次申报方式重新申报。
(三)申报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兼职等,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
(四)同一人只能在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天府科技菁英中选择1项进行申报。
(五)国家级人才计划、省“QR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天府科技菁英项目。
(六)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以及我省与外省(市区)相关主体的战略合作等重大战略部署,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和天府科技菁英项目,均对在落实上述战略部署工作中承担重大任务的科技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支持。
(七)推荐名额。
天府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名额:
成都市不超过5名,其他市(州)、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科院成都分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不超过3名,省直有关部门、省属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其他中央在川单位不超过1名。
天府创业领军人才推荐名额:
成都市不超过30名(原则上不少于20名),其他市(州)不超过5名(原则上不少于1名),省直有关部门、省属科研院所、省属高校、中央在川单位不超过1名。
天府科技菁英推荐名额:
成都市不超过15名,其他市(州)、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科院成都分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不超过8名;省属重点本科高校不超过5名;省直有关部门、省属科研院所、其他省属高校、其他中央在川单位不超过1名。
(八)《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书》5份、附件材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