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 发布日期:2020-05-13
  • 来源于:四川省-相关政府部门
四川省2020年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AR/VR领域基础技术攻关、产品研发、行业融合应用、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创新项目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在川企业及四川大数据产业联合会组织推荐。
(三)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创新项目并建立项目库,择机予以推广和支持。并于7月15日在成都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大数据应用大会上发布《2020四川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优秀产品和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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