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采取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方式,实行诚信化管理,无需签订项目合同及开展结题验收。第十条以企业核算周期末年和核算周期首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增量部分作为计算依据。第十一条具体补助比例,州科技局根据申报当年财政预算情况在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