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应用实验室
1. 发布通知。市新经济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每年确定创新应用实验室重点领域,发布征集通知并在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上公开。
2.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征集通知要求和属地原则,向所属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鼓励本地行业领军企业联合本地中小企业共同申报。
3. 初审推荐。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程序推荐上报市新经济委。
4. 专家评审。市新经济委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体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入选创新应用实验室名单。
5. 项目公示。经市新经济委研究审定,对拟入选创新应用实验室名单在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授牌支持。公示无异议后,市新经济委按程序对创新应用实验室予以授牌。
7. 投资支持。按照《关于印发〈供场景给机会加快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新经济〔2020〕1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