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280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3日前将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申报书和1500字左右示范总结)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