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申报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1. 申请人为我市科技型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并从事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等相关工作;2. 申请人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报考的高校为在蓉高校、省外“双一流”建设高校;3. 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定培养服务协议,并承诺取得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4. 2020年立项人员,在规定学制内新缴纳的学费,可继续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