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区(市)县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表》和《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六、其他本项目仅支持在公开发行的图书文献或网站能查询核实的标准,否则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