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条件(入选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 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三年内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70%。
4.总部在蓉的上市公司(不含新三板)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美欧日500强、新经济500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在蓉。
(二)企业发展规模(至少符合以下5点条件)
1. 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
3. 企业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上。
4. “十三五”期间至少有三年的年度纳税额超过5000万元或至少有两年的年度纳税额超过1亿元(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除外)。
5. 企业自有专利数量100项以上。
6. 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在蓉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超过10家。
7. 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定1项及以上或国家级标准制定3项及以上。
8. 支持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