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申报
1.第一类:头部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根据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头部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医药健康产业头部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未在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范围的报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医保局。
(2)确定自评企业。市经信局、市医保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头部企业认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企业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头部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人才申报条件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报送初步人选。头部企业对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2),报所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未在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范围的报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审核。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对头部企业初步人选审核后(未在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范围的,由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审核报送),于5月16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市医保局(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初步人选的人才计划申报书)。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市经信局、市医保局指导, 成都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联盟牵头,联合头部企业、行业协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中介、金融投资机构等组建评选委员会。
(2)确定评选方案。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流程、方式等内容,报市经信局、市医保局审核后实施。
(3)组织申报。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经所在企业审核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企业所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审核后,于5月10日前行文(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各推荐人选的人才计划申报书)报送评选委员会。每个功能区报送的推荐人选不超过10名。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5)报送初步人选。评选委员会将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5月20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市医保局(含正式文件以及《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各初步人选的人才计划申报书)。
(二)初审。市经信局、市医保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形成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人才建议人选名单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人民银行等部门意见,对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人才建议人选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形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凭证落实《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有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