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遴选出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专业能力突出的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
(三)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医保主管部门、评选委员会向市经信局、市医保局报送的各人才初步人选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扫描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
(四)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省、市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
(五)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与医药健康产业生态圈主导产业相符,且原则上在相对应的产业功能区内,对产业带动集成作用较强的头部企业可适当放宽区域限制,产业功能区区域范围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后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名录〉的通知》(成委厅〔2020〕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