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通知》中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和协同创新项目要求进行征集,同一承担单位仅限报1项。二、按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和协同创新项目分别汇总,于2021年4月22日17:00前将汇总表发送(汇总表需加盖推荐单位鲜章,同时发送盖章pdf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