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24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光盘一并保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