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规章制度,制定节能减排措施。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液、废气、固体废物以及粉尘、噪声、辐射等处理与防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十六)企业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均不得对生态环境和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十七)企业用工制度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