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条件
(1)首次成功在境内外主板、境内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郫都区的企业;
(2)区内企业重组区外境内外主板、境内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及主业迁入郫都区的企业;
(3)成功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进入全国各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融资板、交易板)、进入上海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简称“E板”)、进入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简称“Q板”)的企业;
(4)成功培育双创项目在境内外主板、境内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成功培育双创项目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的孵化载体。
2、申报材料
(1)《企业上市融资补贴申请表》(报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企业获得股改、验收、证监会正式受理、重组等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票据;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