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获得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的企业,且融资金额为30万元(含)-50万元、50万元(含)-100万元、1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2)对获得银行贷款用于规模发展壮大的企业,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每家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3)对获得社会融资担保机构为其规模发展壮大提供贷款担保的企业,给予50%担保费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担保费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