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设立各类双创基金(含天使投资基金)。对在郫都区发起设立1亿元以上双创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按基金实际到位资金的1%,分三年按50%、30%、20%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管理基金规模1亿元以上的基金管理机构,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鼓励以股权方式投资双创企业。对以股权方式投资郫都区双创企业的,投资时间达2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按其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鼓励设立知识产权类运营基金并加快投放。对各类社会资本、社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在郫都区内设立知识产权类运营基金,按其在辖区内年度实际投资金额的1%给予资助,同一基金同一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