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申报企业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系统审核未通过暂不提交纸质材料。(网上信息退回修改联系省高企办)
(二)请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提交,各类材料一式一份,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注意: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三)请各企业在系统审核通过后3日内,向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广汉市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其他县(市、区)均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