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阳市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 发布日期:2021-05-21
  • 来源于:四川省-德阳市-相关政府部门
2021年德阳市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引进培育的科技领军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人才;近五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专利金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第一、二、三完成人),国家高层次人才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的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高层次人才入选者,省级学科技术带头人,近五年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创新类、创业类科技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新类
1.全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应是2018年1月1日后(以纳税记录为准),从市外单位全职进入市内各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工作协议或聘用合同,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不包括续聘)。
2.本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应在我市全职工作3年以上(2018年1月1日起前溯),且能够继续在我市全职工作3年及以上。
3.拥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重大课题或创新研发项目,致力于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10年(含)以上。
4.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可填补国内空白,且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用人单位年度实际给付报酬50万元(含)以上。
(二)创业类
1.全职引进科技创业人才应是2018年1月1日后,2020年1月1日前(以纳税记录为准),从市外到我市创办的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且正常运营,并持续进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
2.本地培育科技创业人才应是2018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创办的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且正常运营并持续进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
3.作为主要创办人(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人),在我市创办具有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
4.本人为创办企业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申报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实缴)。
5.在我市创办的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或拥有市级创新创业平台。
6.在我市创办的企业已正式投产并有营业收入。

查一查企业可申报哪些惠企政策
奖补政策快速匹配 奖补额度精准预估
锐创社政策服务优势
数万企业共同的选择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