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22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的材料报送

  • 发布日期:2021-09-15
  • 来源于:四川省-广元市-相关政府部门
广元市2022年度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的材料报送

(一)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申报单位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二)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形成推荐意见并与财政部门会商后联合向市科技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系统导出)一式2份。市直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向市科技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系统导出)一式2份。
(三)各扩权县科技主管部门形成推荐意见并与财政部门会商后联合向省科技厅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限额统筹项目需在规定时限内报市科技局。
(四)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南段93号,广元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57号,广元市财政局科教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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