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及早安排部署,按时申报,请勿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集中申报,以免影响申报质量。
(四)省科技厅、广元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是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省科技厅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或广元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9925;0839-326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