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推荐中介机构
征集参与出具高企认定专项报告中介机构,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1月5日—2月26日(已另发通知),3月1日—3月31日,省高企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审核确认名单和负面名单,确认名单作为推荐名单在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高企认定培训
3—5月,由各市(州)结合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行组织区域内有效高企、当年申报企业、高企培育企业开展培训。
(三)开展高企认定
2021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
5月17日—6月17日 受理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7:00之前。
6月18日—8月30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8月2日—9月15日 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
9月16日—11月30日 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四)开展高企更名
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申请材料,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若未被退回,即可导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邮寄或递交至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若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被退回,可修改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请在各批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之前邮寄或递交纸质材料至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1年办理3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3月1日—3月15日
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7:00之前。(注意:如企业名称发生变化,且准备申报第一批高企认定的,请务必在此批次申请更名)
第二批:6月1日—6月15日
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
第三批:9月1日—9月15日
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
(五)填报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有效高企按照国家要求,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如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报,将取消其高企资格并报国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