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9月22日前,各地组织牵头专家及其服务团队填写申报表与附件(附件1—3,一式10份),专家团队内部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二)2021年9月26日前,县科技局进行审核、公示,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州)科技局;
(三)2021年9月30日前,市(州)科技局填写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四)2021年10月31日前,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建议,确定补助项数及档次;
(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科技扶贫服务类项目服务补助的渠道拨付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