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为了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分时段确定各提名单位网络提名截止时间,具体如下:
1.各市(州),协会、学会,提名专家,2021年5月31日12:00截止。
2.省级部门、中央在川高校、中央在川研究院(所),央属企业,2021年5月31日18:00截止。
(二)提名函报送时间及邮寄地址
提名函一式两份,于2021年6月10日前寄送四川科学技术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
邮寄地址:四川成都市学道街39号
邮政编码:610016
(三)提名书(纸质)报送时间
请各提名单位于6月9日前完成纸质提名材料收集工作,报送科技厅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外国人受聘于在我省注册的法人机构,长期在我省从事科研工作,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中方所有或与中方共有,可以被提名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2.为鼓励广大科研工作者围绕新型冠状病毒开展科技攻关,把研究成果应用于疫情防控,对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其应用时间可适当放宽。
3.根据《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0号)要求,科技厅“四川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已于2019年纳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申报四川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单位除外),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请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