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申报人于每年6月20日前向所在县(区)、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财政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二)审核及资金拨付流程。1.东区、西区、仁和区由区财政局会同本级科技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原则上按35:65比例将市级财政配套激励资金下拨各区财政局,再由各区财政局全额拨付到位。2.盐边县、米易县、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自行制定申报、审核流程并全额兑现激励资金后报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