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申请软件企业能力评估时,应提交的评估材料,如表1所示。
1软件企业评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拥有有效的软件产品证书、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或受理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系统集成类软件企业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4受理日上年度《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上年度12月份经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受理日上一月份对应材料);
5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软件产品销售(营业)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报告中须明确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为国税发[2008]116号文,并提供完整
的研发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6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上一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清单及企业上年度签订的六份金额最大的合同复印件(不足六份,全部提交)和与之对应的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