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备案的市级众创空间,按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专款专用。第九条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一)众创空间场地租赁补助。(二)众创空间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设备、仪器购置。(三)众创空间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软件购置。(四)众创空间线上服务内容开发。(五)众创空间宽带接入。(六)聘请专家、创新创意导师等专家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