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统一在“蓉易享”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13日(申报流程见附件4)。2月24日前,申报主体注册所在区(市)县文旅主管部门完成线上初审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申报(其中,住宿业限额以上企业需会同同级统计部门核实住宿企业入库情况),联合行文报送时,需区分补贴住宿企业水电气费、补贴演艺企业平台退款手续费以及补贴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平台)退款手续费三个类别,通过OA办公系统一并报送至市文广旅局(联合行文需包含附件3内容并上传excel电子表格)。申报主体注册地和统计所在地不在同一区(市)县的,由申报主体统计所在地文旅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额,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注册地文旅主管部门。
(二)涉及实施细则需补贴的资金分担比例,由区(市)县报送的,市级财政分担35%、区(市)县财政分担65%。请各区(市)县文旅部门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比例落实经费。同时,各区(市)县文旅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时需要明确“共需补贴资金××万元,由市级财政分担35%、××万元,区(市)县财政分担65%、××万元”。
附件1:住宿企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平台手续费补贴申请表
附件3:各区(市)县报送拟补助市场主体汇总表
附件4:蓉易享平台企业操作手册v1.0
附件5: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审批人员操作指引(文广旅部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