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
(一)《利息补助申请表》;
注意事项:
1.“申请补贴的贷款情况”栏:如有多笔新增或者展期贷款需逐笔填写。
2.“贷款利息”栏:若实际贷款利率低于1年期LPR(即3.65%),则按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金额计算;若实际贷款利率高于1年期LPR(即3.65%),则按以3.65%为利率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金额计算。
3.“申请贴息金额”栏:按“贷款利息”栏的50%填写。
4.“申请贴息金额合计”栏: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中小微企业需出具企业规模认定材料;
(四)受疫情影响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资料;
(五)银行机构贷款合同;
(六)放款及支付利息的银行回执单;
(七)其他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