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申报企事业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及核实,并出具推荐意见。
(二)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平台按程序开展现场核实。结合专家评审和现场核实结果,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厅党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发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