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团组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相关企业、院校根据要求的标准和范围,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
(二)提交材料。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四川高技能人才宣讲团报名表》(附件2)并附符合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在川企业和部属院校直接函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审核推荐。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按程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函报相关人员名单;
(四)确定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确定四川高技能人才宣讲团成员名单,并发文公布。
